(资料图片)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蔡丽琴)近日,大冶法院采取“活封”方式,成功终结了一起企业拖欠合作方货款案,受到两方企业的高度好评。
2019年5月,某商贸公司与某建筑公司订立《钢材购销合同》,双方对交易等事项做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某商贸公司按合同约定供应钢材,某建筑公司在支付了大部分价款后,余下55万余元钢材款迟迟未付。2022年1月,某建筑公司采购项目负责人袁某以欠款人名义就余下价款向某商贸公司出具欠条,此后,某商贸公司多次催讨未果,故而成讼。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某建筑公司、袁某偿付某商贸公司货款及利息,合计85万余元。但被告并未按生效判决确定义务履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账户资产等,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在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10余辆车及房产等财产情况后,当即进行查封。同时,执行干警耐心给该公司负责人多次做思想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几天的斡旋,被执行人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与申请人达成一致意愿后主动履行。
“该案件执行过程中,我们采取的‘活’查封方式,下查封裁定,暂不扣押,就是为了巧用执行措施,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又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确保其正常经营运转。”该案承办人王帆说。
在查封的同时,承办人耐心细致与双方调解,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和解协议,将依法对查封的车辆、房屋进行司法拍卖,最终被执行人当场支付10万元,余下欠款分期支付,该案顺利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