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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替人做“脏活”的下场!殴打记者的副所长等3人被拘
#毕节回应记者被打:副所长等3人被拘#甘当他人“打手”、替他人做“脏活”的人大概率没有好下场,这是被无数个历史事实所证明了的。因此,在一个法制化的社会,你若不是受生活所迫、受生存所迫,应该懂得拒绝担当他人“打手”,活出自我来。
发生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的“记者采访教师溺亡事件遭殴打”一事,无疑是当地政府在应对“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事件时信息披露不及时,不权威而带来的新一波舆情,这波舆情原本是根本不应该出现的。
我早就分析过了,这件本来根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情由于做得过于“离谱”,已经引起全网关注,这三名殴打记者的人最终肯定要做“替罪羊”。
根据毕节市联合调查组的最新通报内容,殴打极目新闻记者李某某的三人包括织金县公安局马场派出所副所长熊某,辅警李某和陶某。扭打造成李某某面部等多处软组织挫伤(经第三方鉴定为轻微伤),致使李某某手机、眼镜等物品遭损坏。
公安机关决定依法对熊某、陶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织金县委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彭某某马场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马场镇镇长职务;织金县公安局免去熊某马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已将其调离公安系统);马场镇党委决定对李某、陶某予以解聘处理。
依然是模糊处理。因为这个通报并没有明确说明是谁指使这三人殴打记者,更没有说明他们的打人动机。
熊某作为派出所副所长,因为替人做“脏活”而进了拘留所,虽然拘留所的同行会给予其一些生活方面的照顾,但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被限制自由长达20天,那也是一辈子的耻辱,甚至是一家人的耻辱。我相信熊某如今一定很后悔。当然,也有一些人因为替贵人“顶包”进入拘留所甚至监狱,恢复自由后得到了丰厚的回报。
陶某、李某作为辅警,各种薪酬待遇也就是工厂流水线平均水平,而且几乎没有晋升通道,干好本职工作就是对社会做贡献,可你们有什么理由替人做“脏活”?如今分别被拘留20天、15天,如果你们有老婆孩子,他们会怎么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