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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美尚,代码:300495)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投资者索赔将启动。
公告显示,美尚生态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一、美尚生态2015年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至2019年年报、2020年半年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2012年至2020年,美尚生态实际控制人王迎燕通过关联方与美尚生态发生关联交易并非经营性占用美尚生态大额资金。三、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四、未如实披露控股股东归还资金占用情况。五、美尚生态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综合美尚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欺诈发行违法两项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
“目前我们正在审核资料、办理委托阶段,拟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投资者可加微信13806513406咨询。”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2015年12月22日到2021年4月29日间买入*ST美尚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15年12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